“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出自宋代大儒朱熹晚年所总结出来的《朱子家训》。原句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意思是不要认为好事很小就不去做,不要认为坏事很小就去做。别人做了坏事,应该帮助他改过。别人做了好事,应该多加表扬。 其实,这句话最早可见于《三国志·蜀志传》,是蜀汉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遗诏中的话,原话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自己的儿子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朱熹则调换了前后次序,教导后人要有正确对待他人错误和处事的态度。 修身律己是立身处世的根本,朱熹将“勿以善小而不为”放到前面,强调积小善,成大德,养正气。重温朱子的故事,从中汲取更多的儒学精华。 朱熹小时候,在一个酷热夏日,母亲祝五娘煮了一碗莲子汤端给他。朱熹懂事地谦让,而祝五娘说,莲子虽然心苦,但如果去了心就甜了。朱熹恍然大悟,“莲子”即怜子。慈母怜子之心虽苦,但日后孩子学有所成,终将苦尽甘来。 母亲病逝后,朱熹将相依为命的母亲安葬在建阳崇泰里(今马伏)寒泉坞。这里风景清幽,为了给母亲守孝,朱熹在旁边建了几间草房,取名“寒泉精舍”,每月初一、十五祭奠。朱子在寒泉精舍写了好几本著作,其中《近思录》进一步阐述了应如何尽孝、如何守孝。朱子认为,孝,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落实到具体的日常生活中。此外,《朱子语类》亦有言:“为人孝悌,则和逊温柔,必能齐家,则推之可以仁民。” 在福建尤溪等地流传着“半亩方塘二度桃”的故事。相传朱熹小时候,一天正对着桃花看得出神,父亲朱松便叫他写李白的《赠汪伦》。朱熹惦记着窗外的桃花,难免分心,错把“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桃”字写成了“挑”字。朱松发现后,严肃地说:“心正字正,心不正则字不正!”朱熹深感自责,父亲出门后,虽然电闪雷鸣,突降大雨,他还是把窗子关好,专心致志地写了一千个“桃”字,写完之后,雨过天晴,被雨水打过的桃花分外明艳动人。 家庭教育对朱熹产生了重要影响,让他重孝向善、崇德明礼。朱熹自己也十分重视家庭教育、家风家训。他认为良好的道德品质是做学问的基础。朱熹送长子朱塾到婺州,拜好友吕祖谦为师,临别前,朱熹连夜写下《与长子受之》,给朱塾定下了“早晚受业请益,随众例不得怠慢”“不得自擅出入,与人往还”“不得饮酒,荒思废业”等规矩,从日常生活小事到具体待人接物无不悉数训诫。 朱熹的《劝学》诗也让人印象深刻:“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这首诗是劝青年人要珍视光阴,努力向学;用来劝人,也是自警。 修身律己,把小事做好,也见于朱熹安守清贫,淡泊名利的一生中。 朱熹在武夷山讲学时,食用简单,伙食和学生一样,吃小米饭,没有什么菜,等茄子熟了,就用姜末和米醋拌茄子吃。《四朝闻见录》中记载:“待学子惟脱粟饭,至茄熟,则用姜醢浸三四枚共食。” 宋光宗绍熙三年,辛弃疾到福建做官,顺道看望老友朱熹,朱熹为他接风。酒端上来后,却没有菜下酒,朱熹便让人用盐水煮一碟黄豆,喝一杯酒,吃一粒黄豆。辛弃疾深知朱熹生性节俭,并不介意,二人仍然高谈阔论,尽兴而归。 朱熹《论语集注》中有一段话:“颜子之贫如此,而处之泰然,不以害其乐,故夫子再言‘贤哉回也’以深叹美之。”大意为颜子虽然如此贫穷,但他能泰然处之,不因为贫困而妨害了心里的大道之乐,孔子因此再三感叹赞美颜子。并且,朱子在这里还引用了程子的话来印证自己的注释,说明颜子心中本来就快乐,既不是因贫困而乐,也不是因富贵而乐,而是因大道而乐。 安贫乐道是儒家提倡的立身处世态度之一。朱熹认可人们正当的物质生活欲望,但反对超过延续生存条件的物质欲望。朱熹一生办了很多书院,却没有为自己置办任何产业,也没有为家人谋取任何私利。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引用先贤观点:“士之品大概有三:志于道德者,功名不足以累其心;志于功名者,富贵不足以累其心;志于富贵而已者,则亦无所不至矣。”读书人的境界分为三个层次,志于道德、志于功名和志于富贵,而朱熹把安贫乐道当作了人生信条。 《朱子家训》有云:“君之所贵者,仁也。臣之所贵者,忠也。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兄之所贵者,友也。弟之所贵者,恭也……”朱熹把儒学精华和自身的教育思想融入到家规家训之中,表达深刻的修身齐家治国之道,不仅对子孙后裔影响深远,而且其境界已经超过一般的家庭教育范畴,成为了修身处世都可遵循的道德规范。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章句》云:“责己厚,故身益修;责人薄,故人易从。”对自己严格要求,对他人不吹毛求疵,那么自己的德行就长进了,他人也就愿意和你交往。事无巨细,严于律己,足见朱熹的修养观和价值观。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出自《礼记·大学》。《大学》是朱熹竭力推崇的“四书”之一,体现了儒家的入世观,除了修身、齐家,更要积极入世,治国、平天下。 朱熹在《朱子家训》中说:“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他提倡“重义轻利”“尚义后利”,并将这样的义利观运用到国家治理上,指出:“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义利虽对立,但不是绝对排斥,对义的价值追求,也包含着功业等结果。 朱熹一生为官时间虽不长,但始终想方设法为百姓办实事。无论治家,还是治国,都始终坚持“勿以善小而不为”。 位于武夷山市五夫镇凤凰巷的“朱子社仓”,历经几百年的风风雨雨,依然保存完好。这是朱熹为赈济灾民而创建的,目的是在青黄不接或荒灾之年赈放粮米,进行社会救济。 朱熹任同安主簿期间视察粮仓时,在粮仓墙壁上写下《题米仓壁》:“度量无私本至公,寸心贪得意何穷。若教老子庄周见,剖斗除衡付一空。”大意是度量的尺斗本是公平的,如果起了私心贪念就会蔓延发展。这样的事倘若让老子、庄周看见了,那就只能把秤斗劈废了才能保持人心的纯净。 朱熹重义轻利,奉行“非道弗取”的生活理念。朱熹十四岁丧父,父亲在临终前将他托孤给崇安好友刘子翚兄弟,刘子翚考虑到朱熹母子生活困难,就在歇马庄买了200亩田,赠送给朱熹。刘子翚逝世后,朱熹又把歇马庄的田地、财产交还给刘子翚的儿子。刘氏兄弟与朱熹亲同手足,难以推辞,才将田产转捐给了五夫的南峰寺。 纵观朱熹的一生,不管在任或辞官退隐,总是心甘情愿固守清贫。退隐后,他另辟蹊径,集中精力著书育人,力图通过对传统儒学进行改造,实现对文化和心灵的塑造。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追寻古圣先贤的儒学精华,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从“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起,完善自我修养,提升道德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