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侵权行为防范与救济篇
30.问:企业防范知识产权侵权的意义?
答:许多企业都曾因遭遇知识产权侵权而蒙受重大损失,一些侵权行为甚至直接导致企业丧失生存基础。企业的生命力在于盈利,而盈利所依靠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往往与知识产权紧密相关。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做不到位,那么企业很可能会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譬如: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相关的机密遭遇泄露,落入竞争对手手中,竞争对手利用该机密提升发展自身企业,沉重打击原企业的市场份额与市场地位,将原企业淘汰出局。对于企业而言,提前进行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比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更重要。
31.问:企业如何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答:企业应当及时使智力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如:(1)申请专利。企业产生发明创造后,应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其在各地的专利代办处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符合授权条件可获得专利权;(2)注册商标。企业应当根据确定的注册类别(商标注册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3)著作权登记。作品创作完成后即享有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登记手续,但企业应尽量将自己的作品在有关著作权登记机构进行登记,以进一步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也可作为初步证据;(4)通过商业秘密形式保护。通过合理的保密措施,使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备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成为商业秘密。此外,还有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构建、对一线业务员工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的培训等。
32. 企业建立专利保护框架应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答:企业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确立专利保护框架:(1)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充分利用企业的技术优势,制定具有可实施性的技术研发计划;(2)了解现有技术的发展现状,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技术布局;(3)挖掘潜在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每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有自己的技术创新,但并非所有的技术创新都可以申请专利,故必须对技术创新进行筛选、挖掘,才能提炼出专利技术进而申请专利;(4)可以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建立整套的专利维护制度,包括专利申请、专利维护、专利转让等管理制度。
33. 问:企业如何做好著作权管理?
答:(1)加强著作权的登记保护,及时地完成重要作品的备案登记,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作品,还可以通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来获得多重形式的保护;(2)设立负责著作权管理的专职部门或人员,以研究政府的知识产权政策,合法利用政府政策红利,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的活动,获得专业服务及管理知识;(3)做好著作权宣传培训工作,培养员工的著作权保护意识和侵权防范意识;(4)对作品采取技术措施,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行为。
34.问:著作权必须要登记才能有效吗?
答: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保护制度,作品一经完成,无论是否发表、登记,自动享有著作权并受法律保护。著作权登记则可以从官方认证的角度维护作者、其他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如可以帮助著作权人明确权利归属,对抗第三人,可以作为著作权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等。企业应尽量、尽早对其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35.问:企业商标维护应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答:企业应根据具体经营状况和发展方向规划企业商标:(1)合理设计商标。商标与企业品牌的设立紧密相关,企业可以选择设计有创意又富有文化内涵的商标,商标应构思深刻、构图简洁,彰显企业文化,与企业字号紧密联系;(2)尽早完成注册登记。企业应及时将商标注册登记,还应注意对于产品类别或企业经营范围相近似的类别,都尽量予以注册,以防止被其他人注册;(3)加强商标监控及处理。企业应定期进行商标查询和检索,以便及时发现他人注册相同或者相近似商标的行为,防止他人注册同样或者相近似的商标;(4)积极打击商标侵权。发现他人擅自使用企业的注册商标时,应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积极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从而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市场。
36.问:商标未注册可以使用吗?
答:在我国,未注册商标是可以使用的,但未注册商标获得法律保护的条件较为苛刻,所能获得的法律保护的程度及方式也比较有限。未注册商标获得法律保护需满足两个条件:(1)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先于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2)该商标通过使用已具备一定的影响力。未注册商标一般而言可以获得的法律保护包括:(1)禁止他人抢注;(2)禁止他人混淆性使用等。相对于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获得法律保护的范围较小,权利基础不够稳固。
37. 问:企业如何构建商业秘密管理体系?
答:商业秘密管理体系的构建应当是综合的、全方位的:(1)针对企业结构,确定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重点部门、重点岗位;(2)针对涉密信息,要筛选、挖掘出有价值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保密手段加以保护,如确定相关涉密资料存放地点、强化涉密信息保存方式,妥善留存证明商业秘密价值的相关证据等;(3)针对企业员工,要确定相关涉密人员范围,通过培训方式强化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保密意识,并就专门的保密事项与其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以督促员工在入职、履职、离职的全程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4)应当制定、公示有关商业秘密的保护、培训、宣传、泄密应急处置和奖惩的企业管理制度,并留存相应的培训、宣传记录。
38. 问: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
答:一项技术方案可采用专利保护的方式,也可与采用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两种方式的区别主要是:(1)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专利的取得需经法定程序,由专利行政机关授予,而商业秘密的取得无需经行政审批,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施加法律规定的保密措施后即可获得;(2)保护范围不同。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限,而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可涵盖一项技术从开发到完成的全部相关技术信息;(3)保护成本不同。对于专利而言,其保护成本主要是专利撰写费用、申请费用、年费等固定、可预见的费用,而商业秘密的保护成本则涉及到保密措施、设施所投入的人力物力;(4)权利人的排他性不同。专利的授予奉行“单一性”原则,一个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而商业秘密权主体具有多元性,不同权利主体可以同时拥有相同的商业秘密;(5)秘密性不同。专利一经授权即向全社会公开,而商业秘密的保护则可以维持成果的秘密性。
39. 问:对技术成果采用专利保护还是商业秘密保护?
答:对于同一个技术成果,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存在排斥关系,企业应认真审核该技术方案适合哪一种保护。其选择的标准在于技术方案是否容易被他人所推知。如果可以通过产品的特征推导出实施的技术方案,无论该技术创新度如何高,只能采取专利保护;如果同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通过产品推导出对应的技术方案,则可以考虑采取商业秘密保护。当然,一些情形下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具有互为补充的关系,如一项技术成果可以先以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待条件成熟后再以专利的形式保护;或将一项技术成果的大部分内容申请专利保护,仅就其中最为核心的部分以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下来。
40.问:企业面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救济途径?
答:我国重视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权利人可以依法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获得救济。当前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主要救济途径是行政、司法、仲裁、协商等方式。涉及货物进出口的,还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针对不同的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各种救济途径的特点选择最佳途径。
41.问: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行政途径是指?
答:向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并提供基本的投诉举报材料,要求行政主管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行政机关在介入知识产权侵权调查时,可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侵权人进行罚款、协调侵权人与权利人的损失赔偿调解等,同时行政部门认为当事人有可能转移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而造成他人损失的,根据请求人的申请和担保,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采取封存、暂扣等措施。
42.问: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司法途径是指?
答: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包括民事与刑事两个方面。民事诉讼途径是指权利人对侵权人提起民事的诉讼,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的途径。刑事诉讼途径是指在发生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情形时,权利人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或者公安机关主动查处侵权人犯罪行为,经侦查机关侦查,对符合公诉标准的移送公诉机关,由公诉机关审查后移交审判机关审判的救济途径。
43.问: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仲裁途径?
答:仲裁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相较于民事诉讼,具有程序简便、时间较快、一裁终局的特点。适用仲裁途径,须争议双方明确约定仲裁条款与具体仲裁机构。
44.问: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协商途径?
答:协商途径主要是和解、调解。和解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条件,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权利人可以选择适当时机寻求与侵权方进行和解。和解协议一般可包括以下内容:侵权方只进口或销售侵权产品;权利人放弃对侵权方的指控;权利人授权侵权方使用专利或者涉案产品等。调解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调解人的主持下协商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协商途径可以使得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最小化。
45.问:企业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方案?
答:遇到知识产权侵权时,企业应及时启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起诉前,首先,权利人应当明确,起诉的对象是竞争对手还是合作方(客户等),评估起诉的必要性;其次,权利人在启动诉讼前,有必要核实相关权利基础,如专利是否还处于保护期限内且连续缴纳年费,专利是否稳定等;再次,固定侵权证据,并对当前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被告侵权做一个风险评估。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侵权证据,包括侵权对象、侵权行为、侵权程度等;在确认有较大概率构成侵权后,企业应明确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行业壁垒,阻止新兴企业进入市场,还是为了通过诉讼获取许可收益,针对不同的目的而采用不同的诉讼主张;以上准备工作就绪后,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企业可以在启动知识产权诉讼时及时进行财产、行为保全,尽可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由中国侨联法顾委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永红律师提供,如转发请注明。